股權激勵不是萬能的,如果做得不好,負面的副作用也挺大。
失敗的例子如SN,最終是沒有人行權。還有更糟糕的結果是起到了反效果,比如YL,它在2006年 時做了激勵,高管最終獲得的股權激勵是年薪的100多倍,過高的激勵很可能會影響對象繼續(xù)工作的動力。更嚴重的結果可能是,高管套現(xiàn)以后就辭職了。作為企業(yè)來講,如果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,股價可能會有巨大的波動。
還有一種可能是,股權激勵引發(fā)了股權糾紛。
一個真實案例是,雙方在股權激勵的違約條款里約定,如果未滿五年,股權將全部歸還公司,此外激勵對象還要賠償違約金。后來,在四年半的時候,某激勵對象因事辭職了。公司起訴他,最終要賠近2000萬,雖然他也拿到了大部分股權。這個案子里誰贏了呢,表面上都贏了,但事實上都輸了。這樣的股權糾紛對一個上市公司來說,其影響是巨大的,不管是對股價還是對公司內部。
導致一個股權激勵計劃失敗有可能是因為:股權實施計劃中沒有條件約束,或者條件約束很難兌現(xiàn)、監(jiān)管。預防這類情況就要考慮到整個計劃的前瞻性和系統(tǒng)性。從本質來說,它是一個附條件的權利。當達成某些條件的情況下,特定的對象才可以擁有一些特定的權利,為此必須承擔某些義務。這些條件如何設定,非常重要。
當然股權激勵的優(yōu)點也是很多的
首先,它比較明顯的好處是——股權激勵有利于聚集人才。舉個例子,HYDC做股票期權激勵,一共3000萬股,其中高管100多萬股,員工有1萬-10萬股不等,可以說面比較廣。從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前兩年和后兩年來看,員工的流失率從15%下降到11.2%。
其次,有利于合理分配。所有的股權激勵計劃都有禁售期和解鎖期兩種,禁售期兩年內,不允許出讓的。解鎖期內則是一年年把利潤逐步分配。
再者,有利于降低人力成本。以WK為例,它的股權激勵其實對員工激勵對象比較少,但是結合了期權,這樣一來,等到將來付出人力成本的時候,公司規(guī)模已經大了,整個公司規(guī)模要付出的相對量就會減少,絕對值會變大,從而這有利于降低人力成本。
這三小點歸結起來是讓公司的人力資本最大化,能夠吸引、約束、留住人才,并且降低薪酬管理成本的壓力,推動企業(yè)的持續(xù)發(fā)展。
另外,股權激勵也是一種對員工的精神激勵。尤其是80后、90后員工,公司比隔壁工資高10%不一定就會來,還需要一些精神激勵,其中就包含通過股權激勵形式對員工價值的肯定。
股權激勵最終是這兩個優(yōu)點,或者說是要達到的目的:節(jié)省公司目前的成本,激發(fā)員工的主觀能動性,同時推動公司的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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