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酬管理的調薪標準
1、員工職等職級調整,按現(xiàn)行崗位所對應的職等職級工資上調或下調一個級別工資,逐級調整,特殊情況需要綜合管理部經理、總經理、董事長等同意簽字特批。
2、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或與公司有特別約定的人才,調薪標準如果不符合公司制定制度的,需綜合管理部經理、總經理、董事長等同意,方可執(zhí)行。
3、政策性調薪標準,參照國家政策、行業(yè)水平或通貨膨脹率進行、
4、調薪計算時間:從調整批準后的次月計算,特殊情況另議。
5、有下列情況者不得申請調增。
(1)一年內有連續(xù)三個月績效考核平均成績低于80分者。
(2)調薪時試用期未滿者,績效優(yōu)秀者特殊申請。
(3)已提出離職或準備離職者。
(4)當年有發(fā)生重大失職或被嚴重處分者。
(5)非全日制用工人員不受本制度約束與管理,其調增辦法另行協(xié)調溝通執(zhí)行。
6、有下列情況者經提報并經綜合管理部經理、總經理、董事長等審核同意可不必在職等職級評定時進行特殊調薪。
(1)對部門或公司有特殊重大貢獻。
(2)經總經理、董事長同意之特定對象與特定原因。
(3)公司可根據(jù)實際經營狀況、管理制度對員工考核情況,以及員工的工作年限考核記錄,崗位變化等,調整員工的薪酬等級和薪資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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